108.12.31小規模營利事業如有給付薪資、租金,也要申報扣(免)繳憑單

張貼日期:Dec 31, 2019 6:30:44 AM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竹山稽徵所表示:小規模營利事業如果108年度有給付薪資、租金等支出,仍應於108年1月1日至2月5日止向國稅局申報扣(免)繳憑單,以免漏報受罰。另每次給付租金依扣繳率10%扣繳之稅款達2,000元以上者,尚需於給付時扣繳稅款並向公庫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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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聯絡人:竹山稽徵所服務管理股 黃婉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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