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6.28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今(28)日於網站發布「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初步統計專冊」,提供外界參考運用

張貼日期:Jun 28, 2019 8:42:54 AM

配合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核定作業於今(108)年初大致完成,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今日於該中心網站(https://www.fia.gov.tw)發布「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核定初步統計專冊」,提供外界參考及運用。

財政部表示,上開專冊係就納稅義務人107年5月辦理106年度綜合所得結算申報核定資訊產出統計表,予以編印成冊,個人、學校、團體、企業或政府機關等使用者,可依其需求連結下載及利用,落實政府資訊公開,增進政府施政透明度。統計資料範圍係依據所得稅法統計之課稅所得,並非全國家戶所得之全貌,其與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公布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之家庭所得總額,2者範圍尚有不同,外界常誤將財政部統計之課稅所得作為衡量所得差距之指標,並不妥適。

有關外界關心106年度各級距所得變化及繳稅狀況,該部就上開專冊相關數據,重點說明如下:

一、 106年度全國630.96萬申報戶之所得總額約新臺幣(下同)5.94兆元,與上(105)年度比較,戶數較上年度之622.86萬件,增加8.1萬件,成長1.3%;所得總額較上年度之5.81兆元,增加約0.13兆元(1,286億元),成長2.2%。

二、 以申報戶納稅情形分析

(一) 106年度630.96萬申報戶中,230.05萬戶(占總申報戶之36.46%)毋須繳稅,較上年度之223.60萬戶,增加6.45萬戶,成長2.89%。

(二) 以106年度有應納稅額申報戶分析,273.93萬戶(占比43.41%)係按最低稅率5%課稅,應納稅額281.63億元,平均每戶繳稅1.03萬元,有效稅率1.39%;其中適用40%以上稅率為4.56萬戶(占比0.72%),應納稅額1,595.36億元,占全部應納稅額48.35%,平均每戶繳稅349.84萬元,有效稅率27.79%。

三、 以申報戶所得結構分析

106年度適用稅率在5%以下(含免繳稅)申報戶,薪資所得、股利所得、利息所得及其他類別所得占所得總額之比率,分別為82.60%、5.04%、5.87%及6.49%。另適用稅率在40%以上申報戶之比率,分別為42.61%、43.93%、1.69%及11.77%。

四、 課徵綜合所得稅縮小所得差距倍數之效果

(一) 以5等分位申報總所得差距倍數分析,高所得組(第5分位組)稅前所得占全體總所得之比重為52.9%,經過課稅,稅後所得占總所得之比重降為50.7%,減少2.2%;低所得組(第1分位組)由3.9%上升為4.2%,增加0.3%。

(二) 另依行政院主計總處之家庭收支調查報告,102年至106年間租稅措施對所得分配之影響,其縮小所得差距倍數為0.14倍,顯示租稅政策對於緩和所得差距擴大具有一定之效果。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我國綜合所得稅係採累進稅率,且近年陸續推動相關稅制改革,對改善所得分配問題成效漸增,具有改善所得分配功能。包括99年起個人海外所得納入課徵基本稅額、100年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規定、105年起實施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新制,透過提高高所得或財產者租稅負擔,所徵起之稅課收入以用於社會福利支出及照顧弱勢族群為原則,以及97、104及107年陸續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身心障礙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額度,減輕薪資所得者、中低所得者及育兒家庭之租稅負擔,增加民眾可支配所得。

財政部表示,縮小貧富差距向為政府各部會積極努力之目標,改善所得分配涉及不同政策層面,首要之務為提高低所得者之所得水準,須從促進經濟發展、改善產業結構及提升勞動生產力等面向積極進行,再輔以社會福利及租稅措施。該部未來將配合政府政策,持續強化租稅制度,俾發揮縮小所得分配差距之效果,以符合社會對改進租稅制度及改善所得分配之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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