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08,08-未申報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經查有應納稅額者,國稅局已寄發繳款書,並結合行動支付APP等多元繳稅方式供選擇。

張貼日期:Aug 11, 2019 4:21:1 PM

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去(107)年未申報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經國稅局交查所得資料並計算後,屬有應納稅額者,國稅局已寄發核定稅額繳款書,繳納期間自108年8月16日至108年8月25日(末日遇例假日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

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後,除可善加利用信用卡(是否須支付服務費及服務費收取標準請洽各發卡機構)、晶片金融卡及活期(儲蓄)存款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https://paytax.nat.gov.tw)繳納外,國稅局更攜手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台灣行動支付、ezPay簡單付、華銀行動網、彰銀行動網、土銀行動銀行、兆豐商銀、第一銀行第e行動、合作金庫銀行及臺灣企銀行動銀行),推出以行動支付掃碼繳稅的新選擇,只要於繳款書所載的繳納截止日前,掃描所附的QR-Code,即可以行動支付掃碼繳稅的方式,選擇以信用卡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納稅款,迅速、安全、便捷地在家完成稅款繳納,免出門更免排隊。

該局再次說明:納稅義務人收到繳款書,倘有疑義可向所屬稽徵機關申請更正,切勿置之不理,影響自己的權益;倘經檢視,無須更正者,則請於繳款書所載之繳納截止日前完成繳納,以免遭國稅局移送強制執行,得不償失。【#226】

提供單位:徵收科 聯絡人:黃翠瑩科長 聯絡電話:(07)7115453

撰稿人:林奕成 聯絡電話:(07)7256600 分機7636

    • 發布單位: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 張貼日期:2019-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