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12.17扣繳單位注意囉!108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期限至109年2月5日

張貼日期:Dec 17, 2019 7:24:7 AM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員林稽徵所表示,108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以下簡稱各式憑單)申報,自109年1月2日開始受理至109年2月5日,至於各式憑單填發期間延長至109年2月15日,請扣繳單位如期辦理申報。該所籲請扣繳單位多加利用網路申報,既省時、便捷又安全。如在申報期限內發現網路申報資料有誤,須重新上傳「完整」之申報資料,才算正確完成更正程序。

該所表示,為提升稅務行政效率並節能減紙,財政部持續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憑單填發單位如已於前揭期限向稽徵機關申報108年度各式憑單(含分離課稅所得),且納稅義務人只要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不論是我國國民或外僑,皆得免填發各式憑單與納稅義務人。但以下情況不適用免填發憑單作業:

一、各式憑單所載的納稅義務人為營利事業、機關、團體、執行業務事務所、信託行為受託人及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的個人。

二、憑單填發單位逾期(109年2月5日以後)申報或更正憑單。

三、憑單填發單位有解散、廢止、合併、轉讓、裁撤或變更而申報憑單的情形。

該所提醒扣繳單位,為兼顧仍有取得憑單需求者的權益,如納稅義務人要求填發,扣繳單位仍應填發,不得拒絕。

以上說明如有任何疑問,請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詢問,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員林稽徵所綜合所得稅股王鐘模

電話:04-8332100轉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