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11.06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未繳或短繳案件已發單開徵

張貼日期:Nov 06, 2019 8:8:44 AM

今年9月未依規定繳納或短繳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稅額的營利事業要注意了!國稅局已在日前寄出核定暫繳稅額繳款書,收到後請儘速在繳納期限內繳納,以免逾期而須多繳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應在每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自行繳納當年度暫繳稅額(108年度展延至10月1日),該局已對截至10月底止,仍未如實繳納108年度暫繳稅額的營利事業,按其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之1/2核算其暫繳稅額,並就其未繳或短繳稅額加計1個月利息,一併發單開徵。

據該局統計,108年度轄區內營利事業未辦理暫繳及短繳案件計2,949件,補徵稅額新臺幣5億8,878萬餘元,該局已於日前寄發核定暫繳稅額繳款書給營利事業,繳納期間為108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請營利事業接獲繳款書後,務必在繳納期限前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繳納(郵局不代收),或利用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繳稅,以免逾期而被加徵滯納金及滯納利息。

國稅局進一步提醒營利事業,應繳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也可持現金到統一、全家、萊爾富及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如有任何疑義,歡迎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或洽轄屬分局、稽徵所,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徵收科趙股長 06-2298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