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Mar 20, 2019 12:39:54 AM
法規預告、公告 通報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107.11.9刊登
財政部令:廢止「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應行注意事項」,自107年11月11日生效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7年11月9日
台財稅字第10704674181號
廢止「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應行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生效。
部 長 蘇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