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Apr 24, 2018 6:3:18 AM
法規預告、公告 通報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107.03.05刊登
財政部令:訂定「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應行注意事項」,自107年3月7日生效。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7年3月5日
台財稅字第10704533293號
訂定「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應行注意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三月七日生效。
附「記帳士暨記帳及報稅代理人防制洗錢應行注意事項」
部 長 許虞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