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2017年12月27日 下午11:45社團法人新竹市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
本局表示,營利事業之應收帳款、應收票據及各項欠款債權,如有(一)債務人倒閉、逃匿、重整、和解或破產之宣告,或其他原因,致債權之一部或全部不能收回者,或(二)債權逾期2年,經催收後,未經收取本金或利息者,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並應於發生當年度沖抵備抵呆帳。其中屬債務人倒閉、逃匿者,應取具郵政事業「無法送達」之存證函,並以存證函退回之當年度為呆帳損失列報年度;屬債權逾期2年者,應取具郵政事業「已送達」之存證函或向法院訴追之催收證明,包括依法聲請支付命令、強制執行或起訴等程序之證明文件,並以存證函或催收證明之送達年度為呆帳損失列報年度。 本局說明,最近查核轄內甲公司10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時,發現該公司列報呆帳損失1,000萬元,經查係甲公司98年以前銷貨予乙公司之貨款,甲公司經多次口頭催討,皆未獲清償,故於104年12月底時向乙公司寄發存證函催討該筆款項,嗣於105年1月取具郵政事業已送達之存證函。甲公司認為104年度該筆貨款已逾期二年且已向郵政機關交寄存證函,故於104年度列報該筆呆帳損失,惟依前揭規定,應於存證函送達年度(即105年)視為實際發生呆帳損失之年度,本局乃剔除甲公司104年度列報之呆帳損失1,000萬元,核定應補徵稅額170萬元。 本局特別提醒,呆帳損失應於實際發生年度認列,營利事業不能任意選擇損失列報年度,營利事業於列報各項損費時,應注意所得稅法及相關法令規定,以免遭剔除補稅。如有任何問題可至本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ntbna.gov.tw)查詢相關法令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本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審查一科 陳審核員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367 更新日期:106-12-26 發佈單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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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2017年12月27日 下午11:43社團法人新竹市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
張貼者:2017年12月19日 下午10:17社團法人新竹市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
張貼者:2017年12月19日 下午9:43社團法人新竹市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
張貼者:2017年12月14日 上午12:56社團法人新竹市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
(臺中訊)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將自106年12月28日起施行,其中稅捐稽徵機關之最大變革是指定專人擔任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以下簡稱納保官),居於超然獨立地位,提供納稅者妥適必要之協助。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納稅者如與稅捐稽徵機關發生稅捐爭議時,可申請由納保官進行溝通與協調;納稅者認為稅捐稽徵機關有行政違失、違反正當調查程序等情形,致損害其權利時,可向納保官申訴或陳情;或當納稅者依法尋求救濟時,亦可申請納保官提供行政救濟相關書狀例稿、法令及程序等協助與諮詢,對納稅者的權益將更有保障。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納保官係在納稅者及稅捐稽徵機關之間擔任溝通、協調與協助的角色,有助益於化解徵納爭議,促進和諧共創雙贏。該局目前已指派3名具稅務專業之人員擔任納保官,俟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後,納稅者如有稅捐爭議等事件,可向納保官申請協助。 如有任何稅務問題可利用該局0800-086969或撥打免費電話04-22585000按1接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新日期:106-12-1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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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2017年12月14日 上午12:54社團法人新竹市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
(臺中訊)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原經核准適用工業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在核准後如果被查獲該土地上所設工廠的工廠登記證已被註銷,而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向稅務局申報,將會被追補應納稅額和處罰。 該局表示,工業用地申請適用優惠稅率,應由土地所有權人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而經稅務局核定後用途未變更者,以後免再申請。但適用工業用地稅率之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應在30日內向稅務局申報;未在期限內申報,除會被追補稅款外,還會被處短匿稅額3倍以下的罰鍰。 如果您對地價稅優惠稅率申請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付費電話0800-086969或04-22585000按1接電話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新日期:106-12-14 發佈單位: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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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者:2017年12月14日 上午12:53社團法人新竹市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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