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月
103.04.30納稅義務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扶養年滿20歲以上之其他親屬或家屬,須符合相關要件,方可列報減除其免稅額,否則將遭剔除補稅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申報綜合所得稅,如欲列報年滿20歲以上之其他親屬或家屬免稅額,除須符合民法第1114條第4款先順序法定扶養義務及第1123條第3項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之規定外,尚須提供受扶養親屬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且確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相關證明文件,方可列報減除其免稅額,否則將遭剔除補稅。
該局舉例說明:A君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其叔叔及嬸嬸免稅額164,000元,經國稅局以不符合受扶養規定,予以剔除。A君不服,復查主張其叔叔及嬸嬸確為其照顧,並出具渠等受扶養親屬之切結書為證。該局復查決定以渠等親屬並未與A君同居一家,且A君未提示足資證明渠等親屬無謀生能力及確實受其扶養之相關證明文件,況其叔叔亦有財產,尚難認定有由A君扶養之正當理由,原核定予以剔除補稅並無不合,駁回其復查申請。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納稅義務人綜合所得稅列報年滿20歲以上其他親屬或家屬之免稅額時,除具有法定扶養義務外,應提示足資證明同居一家,受扶養親屬或家屬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且確實受納稅義務人扶養之相關證明文件供國稅局認定,以免遭剔除補稅。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二科 謝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 轉1671 |
103,4,16-財政部修正「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審酌違章行為人情節調整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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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16-財政部對於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草案,修正綜合所得稅夫妻所得計算稅額方式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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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15-全戶戶籍遷出,將喪失地價稅享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
原已享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的土地,若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的戶籍全部遷出,就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課徵地價稅,您千萬要注意喔! 如您對地價稅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可利用稅務局總(分)局電話查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服務電話總 局:3326181轉2362-2369。 中壢分局:4515111轉102-109。 大溪分局:3800072轉102-105。 楊梅分局:4781974轉110-114。 更新日期:2014/04/15 |
103,04,15-公司計算未分配盈餘時,列報減除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應以截至各該年度之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已實際發生者為限。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依所得稅法第66條之9第1項規定計算營利事業應加徵百分之十應納稅額之未分配盈餘時,列報減除已由當年度盈餘分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其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應以截至各該年度之次一會計年度結束前已實際發生者為限。
更新日期:2014/04/14 |
103,04,14-公司申請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應依限申請,始有租稅優惠之適用。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公司申請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應於規定申請期限內提出,才可以適用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公司研究發展支出適用投資抵減租稅優惠。
更新日期:2014/04/14 |
103,04,14-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營業人,導入電子發票有好康
102年12月31日以前已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在103年1月1日以後才申請並經核准改使用電子發票,得在開立電子發票之年度起至112年度止,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適用--擴大書面審核案件之純益率標準降低1個百分點;非擴大書審案件之所得額標準降低2個百分點之獎勵措施。至年度中經核准改為使用電子發票,使用未滿1年者,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仍得適用該獎勵措施。 該局表示,財政部考量營利事業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階段性政策目標已達成,配合整體環境e化之發展,推動電子發票勢在必行,為使有限資源運用更有效率,獎勵措施之適用對象僅限於102年12月31日以前已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改採使用電子發票者為限,新設立或於103年1月1日以後核定使用收銀機開立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則非獎勵對象。 更新日期:2014/04/14 |
103,04,14-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已開始施行,別再癡癡等待扣繳憑單囉!
(臺中訊)近年財政部積極推動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及網路申報,並於結算申報期間提供所得資料下載或查詢服務;據統計101年度全國約600萬綜合所得稅申報戶,其中採網路申報戶數(326萬戶)比率已達55%、採稅額試算完成申報戶數(189萬戶)比率亦達32%,兩者合計(515萬戶)達87%。為賡續提升稅務行政效率並節能減紙,財政部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相關法令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已自103年1月8日施行。 更新日期:2014/04/14 |
103,04,10-藉成年子女名義出售房地規避特銷稅當心受罰!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以下簡稱特銷稅)條例第5條第1款規定,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直系親屬僅有一戶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辦竣戶籍登記且持有期間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者,免課徵特銷稅。惟如巧取安排藉由贈與已成年子女名義,銷售不動產規避特銷稅,一經查獲,除補徵特銷稅外,最高可按所漏稅額處2.5倍罰鍰。 |
103,04,10【如何查詢被繼承人的股票遺產】
(臺中訊)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民權稽徵所表示,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 更新日期:2014/04/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