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08.03.05北區國稅審一字第1080002896號函
主旨:為研訂108年度營利事業各業所得額暨同業利潤標準,請所輔導之營利事業
透過所屬同業公會提供修訂意見及統計資料,俾供修訂前開標準之參考,請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