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預告、公告 通報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108.04.03刊登
財政部令:修正「財政部獎勵使用電子發票績優營業人實施要點」第3點、第8點規定及「財政部獎勵開立統一發票績優營業人實施要點」第3點、第9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8年4月3日 台財稅字第10804543920號
修正「財政部獎勵使用電子發票績優營業人實施要點」第三點、第八點及「財政部獎勵開立統一發票績優營業人實施要點」第三點、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財政部獎勵使用電子發票績優營業人實施要點」第三點、第八點及「財政部獎勵開立統一發票績優營業人實施要點」第三點、第九點
部 長 蘇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