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預告、公告 通報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108.03.04刊登
財政部令:訂定「一百零七年度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自即日生效
財政部令
中華民國108年3月4日 台財稅字第10704672982號
訂定「一百零七年度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並自即日生效。
附「一百零七年度私人辦理補習班幼兒園與養護療養院所成本及必要費用標準」
部 長 蘇建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