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預告、公告 通報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108.04.24刊登
財政部公告:預告「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3條之2修正草案
倘有建議或意見提示,請於公告預告期內,提前提示秘書處,謝謝!(6月24日截止)
財政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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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108年4月24日
台財稅字第107007002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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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三條之二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修正依據: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之二第二項。
三、「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三條之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草案內容另詳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二) 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 電話:(02)2322-8000。
(四) 傳真:(02)2396-9038。
(五) 電子信箱:b0@mail.mof.gov.tw。
(六) 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蘇建榮
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第三條之二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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