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108.07.26北區國稅審四字第1080010306號函
主旨:為落實簡政便民政策,即日起設籍課稅之獨資(合夥)營業人於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稅務線上申辦\營業稅\申請稅籍登記變更、停復業、註銷登記等申辦項目,新增「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申請方式,轉請查照,並請轉知所屬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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